返回

翻譯新聞

搜索 導航
精選9.9元!
關于授予具有研究生畢業(yè)同等學力人員碩士、博士學位的規(guī)定
2018-01-14 10:07:20    譯聚網(wǎng)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    


  申請人自通過資格審查之日起,必須在四年內(nèi)完成學位授予單位組織的全部課程考試和國家組織的水平考試,且成績合格。四年內(nèi)未通過課程考試和國家組織的水平考試者,本次申請無效。


  (三)學位論文水平的認定。


  申請人應在通過全部考試后的一年內(nèi)提出學位論文。學位授予單位應指定指導教師對申請人的論文進行必要的指導。論文答辯應在申請人提交論文后的半年內(nèi)完成。


  1、論文要求。


  申請人提交的論文應對所研究的課題有新見解,表明作者具有從事科學研究、管理工作或獨立擔負專門技術工作的能力。


  申請人同他人合作完成的論文、著作或發(fā)明、發(fā)現(xiàn)等,對其中確屬本人獨立完成的部分,可以由本人整理為學位論文,并附送該項工作主持人簽署的書面意見或共同發(fā)表論文、著作的其他作者的證明信,以及合作完成的論文、著作等。


論文用中文撰寫,論文要有中文和外文摘要。


  2、論文評閱。


 ?。?)論文評閱人:學位授予單位聘請至少三名具有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的專家為論文評閱人。論文評閱人應是責任心強,學風正派,在相應學科領域?qū)W術造詣較深,近年來在科學研究中有成績的專家。聘請的論文評閱人中至少有一位是學位授予單位和申請人所在單位以外的專家。學位授予單位不得聘請申請人的導師作為論文評閱人。


  學位論文應在論文答辯日期二個月以前,由學位授予單位的有關管理部門送交論文評閱人。




[上一頁][1] [2] [3] [4] [5] [6] [7] [8] [9] [下一頁] 【歡迎大家踴躍評論】

上一篇:關于授予國外有關人士名譽博士學位暫行規(guī)定
下一篇:研究生學籍管理規(guī)定

微信公眾號搜索“譯員”關注我們,每天為您推送翻譯理論和技巧,外語學習及翻譯招聘信息。

  相關新聞




登錄之后才能發(fā)表評論
PC版首頁 -關于我們 -聯(lián)系我們